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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蔺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1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9-14 21:58:53 |  访问:41

因工作需要,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古蔺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派遣到古蔺县公安局相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考名额、职位、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共31名。

一类职位:勤务辅警23名(限男性);

二类职位:文职辅警8名(性别不限);

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招聘名额。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三)招聘范围。招聘对象户籍地不限,但须在古蔺县范围内有固定住所。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9月27日(不含27日当天)至(2006年9月27日(含27日当天)期间出生;

4、学历要求:一类职位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二类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若最高学历为高中(职高)的辅警,需在入职后6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6、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7、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12.具有纹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3.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选择其中一项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一)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18:00时止;2、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时间内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二)报名方法。

1、报名地点:古蔺县金兰街道保安路180号(古蔺县公安局原东城派出所后面),现场报名时需将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并上交;

2、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所需报名资料放入同一压缩文件,以“姓名+职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例如“张三,一类职位,135********”)发送至指定邮箱1160371482@qq.com。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通过电话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

(三)所需资料。

1、报名表1份。需如实填写完整、粘贴一寸照片后双面打印均可,签名确认后按捺手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自行在学信网截图)和相关特长的证明材料,非古蔺县户籍地人员,需自行提供居住在古蔺县的相关证明(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件;个人信用报告(各大银行征信中心均可查询打印);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古蔺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及政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个环节进行。三个环节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评分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附件2)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三个测评项目每个项目需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含60分),三个测评项目每个项目未达到60分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折合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1000/800米跑成绩+4×10米折返跑成绩+立定跳远)÷3,体能测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基础法律法规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共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结果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低于招聘名额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因缺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该岗位人员一并确定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共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烈士或者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六)体检。

体检(含复检、复测)须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血检、尿检、心理测试为必检项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新入职辅警(非退役士兵)试用期为6个月。使用期内称见习辅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新入职辅警系退役士兵的,视为具有辅警工作经历,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评定层级。试用期期间,古蔺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经考核合格的,与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驻到古蔺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古蔺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如违反公安机关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古蔺县公安局纪检部门、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六、其他。(一)本次招聘将建立微信工作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公示等周知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请报名人员扫码进入招聘工作微信群(需备注真实姓名及报考类别),主动查看相关公告,群内禁言确保重要通知不被覆盖。(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三)经过面试环节后,未被聘用人员,纳入辅警招聘后备库,若公安机关短时间内出现辅警缺额需补员情形的,在库内择优补员。(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古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古蔺县公安局联合组成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古蔺县公安局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96033(古蔺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咨询电话:0830-7296025(古蔺县公安局政工室)

0830-7202766(古蔺县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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